阶梯电价7月1日起实施
时间:2012-06-14 00:00:00 来源:北京晚报 作者:贾中山
今天上午,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透露,各地将于6月中旬陆续推出阶梯电价实施方案,7月1日正式实施。
国家发改委称,目前除了西藏、新疆以外,29个省市区已经听证结束,各地正在根据听证会意见修改实施方案,6月中旬各地将陆续出台实施方案,7月1日起全国全面施行。根据目前确定方案,居民阶梯电价分为三档,第一档为基础电量,要求覆盖80%居民家庭用电,保障这些家庭用电价格不上涨;第二档用电量要求覆盖95%的家庭,每度电价上涨5分钱;第三档则是剩下的5%用电量最高的家庭,每度电价上调3角钱。截至目前共有29个省份完成听证,在此方案基础上划定各地三档电价的电量。
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,各地在最终的实施方案中,考虑了听证会的意见,对于可以采纳的意见纳入实施方案中,对于暂不能采纳的意见,实施方案出台后也会对这些意见作出解释。国家发改委称,绝大部分省份上调了第一档电量,绝大部分地区的覆盖率大大超过80%,甚至有些地区达到90%。第一档电量高的月均260度,低的150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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